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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来源于: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日期:2023/04/04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3日至5月14日进行。为做好面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4月16日17:00; 
(二)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4月15日至4月17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在审核时间段内可重新提交报考信息); 
(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19日24: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 
(五)考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至5月14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四川。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六)户籍或居住在四川省的社会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参加考试。 
(七)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户籍为四川省内的外省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详见附件1)的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本次面试。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考生可按社会考生要求报考幼儿园学段。 
(八)在我省学习的港澳台居民参照我省在校生政策报名参加考试,在我省工作或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在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九)境外学历考生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参加考试。 
(十)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可在2023年4月14日至4月16日17:00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注册报名,步骤如下: 
第一步:注册。已参加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不用注册,其他考生须重新注册。注册时考生须正确填写姓名、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b,格式为jpg/jpeg;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第二步:报名。考生须根据《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考区报名安排一览表》(附件2)选择相对应的考区和考试科目进行报考。 
●特别提醒:考生应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报考中职学段,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和特殊教育科目,只能选择成都考区报考。 
(二)网上审核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审核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4月17日17:00,会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适当提前开始,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两个工作日内的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是根据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信息错误,以及谎报、瞒报信息参加面试的,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时,因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定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在“报名待审核”状态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同时还必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 
(三)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审核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24:00。网上缴费成功即视为本次考试报名完成。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报名成功后,应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科目设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全科、特殊教育,共12个学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共22个学科。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共21个学科。 
(五)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相同。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注意: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面试时需自带所报考科目中职学段的专业课程正规教材)。 
五、面试流程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过程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境模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抽题、备课、回答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方式进行。考生按照有关规定随机抽取备课题目进行备课,限时20分钟;接受面试,限时20分钟。考官根据考生面试过程中的表现,进行综合性评分。 
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全科、特殊教育,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特殊教育等科目的考生需根据系统抽取的题单号,在抽题室工作人员处领取试题单,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须自备所报考科目中职学段的专业课程正规教材,根据抽取的章节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报考其他科目的考生均使用国家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 
六、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费为每生280元。 
七、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请考生按照《面试考生守则》(附件3)规范参加考试。 
八、成绩查询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九、合格证明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十、注意事项 
(一)我省本次面试设置19个考区,具体考区划分、报考类别均详见附件2。如考生报名人数超过考区组考上限,该考区报名系统将关闭。 
(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新的密码将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注册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请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三)面试考试大纲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四)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更多信息请关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sceea.cn/)或官方微信公众号,咨询电话:028-8519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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