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将于2021年1月9日—10日举行,现将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内地(大陆)居民报名参加北京地区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1日举行,现将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别提示
1.根据2020年8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教育部出台了《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请相关考生密切关注。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如已报名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2020年上半年转考至下半年考生),可在9月11-16日期间,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申请退费。退费周期大约4-6周,请已申请退费的考生耐心等待。特别提示:考生一旦申请退费,将不能再次报名参加本次考试。逾期未申请退费的考生,将被视同自愿放弃退费,可继续参加下半年考试。
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4日举行,现将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后再履行报名程序。
2.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因个人报名信息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将于2020年1月4日—5日举行,现将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内地(大陆)居民报名参加北京地区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2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