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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告

来源于:青海省教育厅              日期:2015/08/20

我省2015年下半年将继续举行教师资格证书《教育学》《心理学》(简称“两学”)省级统一考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9月6日至9月15日。
二、报名地点及考试地点
(一)报名地点
  1.只参加“两学”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学习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试办公室(院)报名。
  2.凡报考“两学”考试并兼报自学考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到西宁市教育考试院报名。
(二)考试地点
  10月12日至16日,凭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到西宁市教育考试院(地址:西宁市黄河路80号,银龙酒店隔壁)领取《考场座次通知单》,按照《考场座次通知单》指定的考点在西宁市参加考试。
三、报名方式
  首次报考考生须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现场报名(采集报考信息和数码照片);已报名参加过“两学”考试的考生只须持原准考证报名。
四、考试时间
  10月17日上午9:00-11:30,中教教育学;
  10月17日下午14:30-17:00,中教心理学;
  10月18日上午9:00-11:30,小教教育学;
  10月18日下午14:30-17:00,小教心理学。
五、考试收费
  “两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每一科收费52元。
六、“两学”考试合格证有效期
  参照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笔试有效期,我省“两学”考试合格证有效期由5年调整为2年。
七、单科合格证在规定时间到西宁市考试院领取。
八、从今年下半年开始,“两学”考试实行网上阅卷,请广大考生在考试前须认真阅读省自考办《给考生的一封信》(考生答题须知)的内容,以免影响正常考试。

 青海省教育厅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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